关于参加全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业务培训班的函
市公安局、检察院、中级法院、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农业局、文广局、知识产权局、林业局、环保局:
现将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陕打假发〔2017〕11号)转发你们,请各成员单位于2017年7月7日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报渭南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次培训纳入对地市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请各单位务必派人参加。
联系人:唐婷 联系方式:2933603 传真:2933615
附件:关于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渭南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7年7月4日
关于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陕政办发〔2017〕48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工作,促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运用,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报经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近期举办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介绍全国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建设运行情况;
(二)培训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业务知识;
(三)讲解演示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基本功能及使用操作;
(四)解读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使用办法。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3日下午报到,7月14日培训,培训1天。
地点:西安唐城宾馆(西安市含光路南段229号)。
三、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各1名;省、市(区)及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公安、检察院、法院、文化、环保、农业、林业、工商、新闻出版广电、质监、食药监、邮政、知识产权、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牵头处(科)室业务负责人1名。
四、费用及其他事项
(一)费用。参加培训人员的食宿及培训费用由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往返交通费自理。
(二)报名。请各地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度重视本次培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按时参加培训,并统一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及电子版)。本次培训组织工作将纳入对地市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请于7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报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及电子版)。
(三)纪律要求。培训期间,请全体参训人员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四)其他要求。请各单位按照分配的用户名,提前登录“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熟悉平台功能和应用,以确保培训效果。(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网址:http://113.200.73.39/index.shtml,初始密码:0)
(五)联系方式
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谢文娟 麻江江
电 话:029-63913870 63913865
传 真:029-63913867 63913865
邮 箱:xiewenjuan_708@163.com 1648693733@qq.com
西安唐城宾馆总服务台:029-85209966
附件:1.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两法衔接业务培训班报名回执
2.陕西省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用户名
陕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
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