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 “七一”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展示市直商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开展“三创三增”主题党建活动中新作为、新成绩、新形象,激励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局机关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6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就做好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拟推荐局机关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对象为所属各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重点向工作一线优秀党员倾斜。各基层党组织各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是:
1.政治方向明确,理想信念坚定,政治觉悟高尚,大局意识强烈,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热爱党务工作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能带头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和各项党建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4.模范践行共产党员“四个合格”的基本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从事党务工作满2年以上(截止2017年6月30日)
6.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不能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是:
1.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开展追赶超越、“三创三增”、脱贫攻坚活动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较好。
3.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4.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事假病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能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
三、有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工作,精心组织,好中选优,充分体现先进典型的代表性、示范性、带动性,树立正确导向。结合追赶超越、“三创三增”主题党建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好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侧重一线,突出代表性和先进性,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不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3.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支委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权利。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经研究审定和公示后,填写相关推荐审批表一式三份,于6月20日前报局机关党委,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雷媛媛 联系电话:2933605
附件:1.市商务局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市商务局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中共渭南市商务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