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月20日-24日
二、检查内容
1.各县(市、区)辖区内加油站点是否制定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加油站点消防、接地保护等设备设施性能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2.各县(市、区)辖区内商场、超市、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良好,人员疏导方案是否实用,特别是节庆促销、会展安保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方式
1.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集中人力自行开展拉网式检查,认真查隐患,现场找问题,做到不留盲区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到位。
2.市局将派抽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明察暗访,对于检查有走过程、工作不细不实的县(市、区)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要求严格追责问责。
四、检查要求
1.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增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确保辖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
2.检查期间,要认真收集各种资料,做好检查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检查率必须达到100%,做到全覆盖、零漏洞,并将自查情况于1月25日下午6:00前报市局办公室。
渭南市商务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