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开展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专项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渭南市落实全省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通知》精神,落实“市商务局负责对违法废旧金属回收进行查处”的工作责任,市局决定立即开展废旧金属回收行业专项整顿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要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根据市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渭编发〔2015〕84号),市商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的行业管理工作。为此,我局印发了《关于理顺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职能的通知》(渭商发〔2016〕46号),5月15日,又致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尽快理顺管理体制(渭商函〔2017〕61号),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立即向当地政府汇报,尽快理顺管理体制,并建立责任制度,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县(市、区)由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2.要立即开展摸排工作。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废旧回收工作的领导,组织力量对再生资源行业特别是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的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台账,规范行业行为,摸底情况务于六月底前报市商务局。
3.要制定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对规划外企业一律不予注册备案。要培育1-2户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带动再生资源行业发展。
4.要开展执法检查。要按照商务部《再生资源管理办法》(2006年8号令)的要求,组织发改、公安、工商、环保、建设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目前,重点开展废旧金属回收行业的执法检查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通报工作情况,促进我市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席英华 电话:0913—2933601
渭南市商务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