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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渭南市商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2 17:06 来源中心:渭南市商务局
  1. 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组书记因事因公外出时,可委托党组副书记负责。
  2. 所有党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 学习内容为: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文献,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准则》、《条例》和廉政知识,中、省、市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商务工作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 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如遇特殊重大问题,可随时召集学习,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每年邀请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每季度由1-2名领导带头领学、讲学有关方面专业知识。
  5. 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台账,做到“六有”。即:有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
  6. 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党组成员要积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理论、学政治、学政策、学业务等自学活动,并与“周五读书日”活动相结合,提倡和鼓励认真读书学习。
  7. 党组成员都要认真记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党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8. 党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做到以上承下、率先垂范,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时必须向组长请假,并征得同意,履行请假手续。
  9. 本制度已经2016年12月5日局党组第12次会议研究讨论通过,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