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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信息库信息保密制度

发布时间:2017/2/3 17:48 来源中心:渭南市商务局
1. “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以及党内统计报表为秘密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对系统数据及有关的纸质报表要严格管理,不得泄露、遗失。信息库中的有关信息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提供。
2.信息库专用计算机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连接,做到专机专用。信息库专用的移动硬盘不得与已登录非密级网络的计算机连接,防止病毒侵袭,并注意保存,切忌丢失。
3.信息库所用计算机账户及系统均设置密码,对密码严格保密和管理。对数据及其文件要进行加密处理。
4.信息库管理员必须具有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的查杀,做好防病毒系统的升级工作,发现病毒要及时处理。
5.定期做好信息备份,防止因不当操作造成数据丢失,每次完成系统维护和更新后,应做一次信息备份,并将备份信息存放到专用移动硬盘内。
6.上报的信息数据必须通过系统校核无误,并且存储到专用的移动硬盘内,经局机关党委书记批准后,由管理员报送,不得在非密级网络上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