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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兑付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0/31 16:25 来源中心:渭南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按照市商务局党组工作安排和《渭南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工作制度》要求,市商务局纪检组监察室组成巡查组,于2017年7月11日至7月25日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兑付2015年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巡查。巡查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票据、抽查有关限上企业等形式进行。从巡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县市区都能够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规定标准进行兑付,但也有个别县市区没有按照文件规定标准和要求及时兑付,兑付较好的有渭南高新区经发局、潼关县商务局、大荔县商务局、澄城县商务局、白水县商务局、富平县商务局、蒲城县商务局,兑付差的部门有华州区经贸局、华阴市商务局、合阳县商务局。2016年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即将拨付到账,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市局党组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标准要求足额兑付奖励资金,及时将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拨付到位,不得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若再次出现不按规定标准兑付、不发或乱发现象,将建议县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严肃问责。

中共渭南市商务局党组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