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商务厅有关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全市商务系统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市场监测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节日市场消费特点,全面分析可能面临的问题,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冰冻雨雪、雾霾等灾害天气,加强产销衔接和调运组织,细化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组织适销商品供应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和商品质量;指导连锁超市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好粮、油、肉、蛋、禽、菜、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保障市场供应。加强应急储备商品管理,适时投放储备商品,满足人民群众节日需求。同时,要切实做好元旦、春节市场监测预警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供需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指导督促样本企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加强对生活必须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的分析研判;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工作,做好智能信息泵运行维护,加强监测运行分析和信息报送。
二、扎实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节日期间商贸行业运行特点,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制定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商贸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本地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配合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展会等场所及餐饮企业、直销企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配合消防部门做好电气火灾治理工作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检查成品油流通企业油库和加油站(点)安全运营情况,以及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
三、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各项规定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各项规定;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公款消费和赠送贺年礼品,严禁违规收取各种礼品,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紧盯“四风”新动向,有针对性地治理隐形变异的违规问题。局纪检监察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办、严肃处理。同时,要按照市委要求,严格执行换届纪律,为换届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四、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
局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做好在岗带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立即逐级请示报告,并妥善应对和处置,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坚决杜绝擅离职守、在岗不尽责、值班电话呼叫转移等现象。由监察室牵头,党政办公室配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24小时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落到实处。
渭南市商务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