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增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科室:
为了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局党组会议安排和《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查制度》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局项目巡查组自2017年6月19日起对2015年新增限上贸易企业奖补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内容
一是奖励资金拨付是否到位;二是奖励资金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进行兑付;三是奖励资金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问题;四是奖励资金是否存在胡支乱花问题。
二、巡查组人员组成
巡查组由局纪检组牵头,监察室和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三、巡查方式
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对新增贸易企业进行抽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开展限上贸易企业专项巡查工作是局党组今年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夯实“监督责任”的有力抓手,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局各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落实责任,指定专人积极配合巡查组工作。
2.提前做好文件资料、票据的收集整理准备工作。市局各有关科室务必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新增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拨付有关文件资料和票据报送局监察室。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6月23日前将新增限上贸易企业奖励资金收款、拨付票据及相关文件整理完整,迎接巡查组巡查。
3.严肃财经纪律。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拨付奖励资金,不得挤占、随意截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下年度奖励资金拨付,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渭南市商务局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