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首页 > 商务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8 16:16 来源中心:渭南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近期,我市安全生产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4月19日华山景区索道停运游客滞留索道缆厢;4月23日陕化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着火等事故;大华公路交通事故造成6人死亡。这些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非常严峻。4月28日上午,省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陕北米脂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通报,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将进行为期2个月的督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明远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的要求,现就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牵头抓总,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整治、目标管理、应急管理、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预防工作机制。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商贸流通领域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严格查处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重点整治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商品促销或大型商贸活动安全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完善人员密集场所避难逃生设施,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向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和反恐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专题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二)严格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商贸流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党政“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安排部署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带队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全员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全员安全生产产教育培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和体系,开展常态化自查自纠,确保“五落实、五到位”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为坚决遏制近期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五一”假期形势平稳,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商贸流通领城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推动安全五项攻坚行动深入开展。

(一)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排查、市级核查”工作制度,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市加油站、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车拆解企业、典当拍卖等商贸流通领域行业的排查整治。

(三)开展企业自查自纠

商贸流通企业要重点检查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投入情况、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情况、较大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情况、中省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等。

(四) 开展督查检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组成排查组,对区域内商贸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市商务局将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会办公室联合督查的同时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核査。

三、强化应急响应,加强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如遇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立即采取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及时、有力、有效处置重大事故和险情。要加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事故情况及应急处置、善后处理情况,随时关注事故的进展和伤亡人员的变化。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治不彻底以及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严惩。

 

市商务局值班电话:2933605

传真电话:2933615

 

渭南市商务局

201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