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上半年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2017年局机关党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渭商机关党发〔2017〕32号),现就开展2018年上半年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局机关党委负责对各基层党组织的量化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
由局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了量化考核星级评定会。步骤是先由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对照《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党建月度任务》《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实际,汇报党建工作;再由参会人员对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星级评定评分表》(附件1)进行量化考核,评星定级。
二、各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党员个人的量化考核和星级评定工作
由各基层党组织召开量化考核星级评定党员大会。先由党员个人按照《党员公开承诺践诺书》、基层党组织安排任务完成情况和《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实际,汇报个人党性教育学习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再由党员根据《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评分表》(附件2),结合党员个人汇报及日常工作表现,对其进行量化考核和星级评定。
三、做好量化考核星级评定结果的运用工作
2018年上半年党组织和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工作应于2018年7月27日前完成。局机关党委和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一定方式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公示或反馈量化考核星级评定结果。党组织的量化考核星级评定结果纳入《市直商务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考核体系;党员个人量化考核星级评定结果作为评比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依据。对三星级以下的党组织、党员,按照《中共渭南市商务局机关委员会“双预警”办法(试行)》处理。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两星级及以下的党组织,应调整党组织负责人;对评为两星级及其以下党员,给予一年缓期登记,进行帮扶,一年后仍没有提高的,不予登记,采取组织处理。
附件:1.2018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星级评定评分表
2.2018年上半年机关事业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评分表
3.2018年上半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量化考核星级评定评分表
中共渭南市商务局机关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