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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及有关业务工作 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7 15:01 来源中心:渭南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及有关业务工作,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8〕402号)和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当前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渭商发〔2018〕118号),以及近期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要求,市商务局决定对全市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大检查,同时一并对春节前市场供应情况、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有关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9年1月21日-25日。

二、成立检查组

由市商务局领导带队,分成3个检查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商贸流通的部门履行行业直接监管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具体人员及分组见附件)。

三、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

1.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监督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制定的商贸流通领域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了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和消防工作检查;制定的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和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2.各商贸流通企业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检查的对象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生产性商贸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和报废车拆解企业、典当拍卖等行业,安全制度措施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专职安全员;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良好,人员疏导方案是否实用;电梯、扶梯是否经常检查保养;节庆促销、会展安保措施是否得力。

加油站是否取得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油库、加油站设备设施性能,特别是消防、接地保护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教育培训是否经常,相关记录是否完善。

(二)市场保供促销工作

1.节前市场供应情况。各县市区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组织适销商品供应市场,提高服务水平和商品质量;要求连锁超市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落实好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货源,并保有一定数量库存,保障市场供应情况。

2.“新春年货购物节”等各类促销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围绕春节市场消费需求创新供给,开展以实物展示展销为主,电子商务平台以在线展示销售为主的消费促进活动情况。

四、检查方式

1.听汇报。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2.查资料。检查组查阅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并现场提出具体整改落实意见。

3.看现场。检查组随机查看大型商场或超市、农贸市场、生产性大型商贸流通企业1-2个。对于发现的问题现场签发反馈单,责令限期整改。

五、几点要求

1.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高新区、经开区主管商贸流通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大检查。

2.请市局各检查组切实负起责任,记录检查过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坚决杜绝宽松软和敷衍应付的行为发生。检查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各组形成书面材料交市局党政办公室。

3.请各检查组务必执行有关工作纪律,吃工作餐,严禁喝酒和接收土特产等礼品,一旦发现有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联 系 人:董鹏  联系电话:2933617

电子邮箱:wn2360339@126.com

 

附件:安全生产(消防)和有关业务工作检查分组安排表

渭南市商务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