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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来源: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09-29 08:10

为落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陕西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商发﹝2024﹞42号)文件精神,持续加力推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促进家装厨卫产品消费,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实施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2月31日。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第一轮实施时间为9月30日-10月7日。

二、补贴产品类别

(一) 沙发、床品(含床垫、床头柜)、桌椅(含茶几、衣架、鞋架等)、柜子(含厨柜、浴室柜等),马桶、浴缸、淋浴器(含花洒、淋浴房)、台盆等旧房装修所用的家具、卫浴产品。

(二) 烹饪机(含电磁炉、微波炉、电饭煲、电饼铛、料理机、烤箱、空气炸锅、面包机、咖啡机、豆浆机等)、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厨卫局部改造产品。

(三) 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智能家居产品。

(四) 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适老化改造产品。

三、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

四、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商家购买上述补贴产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20%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五、参与企业

在渭南市登记注册或实际经营、从事家装厨卫产品销售并开具相应发票,且能够为消费者提供收旧拆卸搬运及安装、售后服务的行业企业、家居卖场(市场)。(参加活动企业名单在“渭南商务”公众微信号公布,并定期更新)。

六、实体门店补贴流程

(一) 消费者进入支付宝APP点击首页的活动入口,或搜索“陕西以旧换新”、“陕西家装厨卫以旧换新补贴”、“陕西消费补贴”,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家装厨卫消费折扣券(指定日期内有效,过期重新申领)。

(二) 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选购指定品类的可享受补贴的家装厨卫产品,通过商家给定的支付宝二维码支付订单,在订单支付环节按消费券相应比例折扣结算。

(三) 消费者签订消费补贴确认书。

(四) 参与活动的企业需预留所出售的家装厨卫产品订单小票(含品牌、品类、型号、支付信息等)、连同购买人确认的消费补贴确认书、发票一并拍照上传至补贴审核平台。

以上活动流程以支付宝APP公示为准。

七、参与规则

(一) 券可领取时间

活动期间,每天09:00-23:00可领,领完即止。

(二) 券可用时间

活动期间,每天09:00-23:00可用,过期未用作废。

(三) 券领取规则

1. 仅陕西省内用户可领券,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

2. 同一用户,每人每天可领一张券(同时只能持有一张有效券);

3. 若本轮活动已核销掉一张券,在本轮剩余时间内则不可再领。

(四) 券核销规则

1. 优惠类型:8折折扣券,最高封顶减2000;

2. 用户在指定商户购买指定品类商品时可核销;

3. 单张券只能购买一件商品,不可多件商品合单支付;

4. 同一用户一轮活动期间只能核销一张优惠券。重复享受补贴政策的,需配合做好相关补贴资金退回工作。

(五) 退货规则

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如当天领券、付款、核销,当天23:00之前退款、消费券退回;如核销当天23:00之后退款,券失效,第二天重新领取;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渭南市财政。

(六) 其他规则

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参加活动的企业对销售的每单活动商品必须给消费者个人开具正规发票。

八、风险控制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加力推进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一)签署承诺协议。参与活动企业签订书面承诺协议,就家装厨卫产品以旧换新相关服务内容作出承诺。

(二)加强巡察督导。市商务局联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参加活动企业的巡查暗访,处理有关举报线索,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三)打击不法行为。政府相关部门与服务平台加大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将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四)采取“能上能下”。对在家装厨卫以旧换新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参加本次活动资格。

(五)加强监测评估。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开展审计,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核和全面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