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渭南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特编制《渭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如下。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领导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机构基本情况;
(二)商务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解读;
(三)部门产生的和公众密切相关的文件;
(四)财政资金的利用情况,包括: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
(五)行政审批事项,及承办科室、事项依据、服务对象、办事条件、办理手续、办事时间、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六)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的程序、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七)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上述信息通过渭南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开,时限为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通过渭南市商务局网站提出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商务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在线提交。
2.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商务局网下载《渭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填写后将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至wnshangwuju@163.com,邮件标题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书面申请。申请人可在渭南市商务局网站下载《渭南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方式提交市商务局。在邮寄信函时,请在信封的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
4.现场申请。申请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配楼6楼进行现场申请。
(二)申请受理
市商务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规定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对于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三)申请处理
1.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并按程序办理。
2.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依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依申请公开的商务信息,需延长答复期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的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待障碍消除后恢复计算。申请公开的信息为涉密信息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进行解释。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认为渭南市商务局不依法履行商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渭南市商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触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电话:0913-2109508(渭南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