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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建大荔县交通加油站等两座加油站的公示

来源:渭南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0-09-22 20:18
根据《陕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商发〔2018〕53号)要求,我局对大荔县新建交通加油站等两座加油站进行了审查,并报局党组会研究,现将拟新建的两座加油站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2日—2020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有关材料邮寄或传真至渭南市商务局,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地址:渭南市车雷大街69号渭南市民综合服务中心,邮编:714000,电话:0913-2933606。

 

附件:渭南市拟新建加油站基本情况表(盖章有效)

 

渭南市商务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