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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解读《商务部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来源:渭南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8-31 16:12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党中央、国务院对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贸流通标准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第八次会议时强调,要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加强标准化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加强商贸流通标准化建设。《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印发实施,标志着标准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商务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全面开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充分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基础上,编制出台了《意见》,旨在对“十四五”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安排。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健全标准化管理机制,修订《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二是明确重点领域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指导目录和方向,开展老旧标准复审评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三是严格标准审查机制,加强标准化工作培训,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四是开展标准化试点,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强化标准宣贯应用。五是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探索同主要贸易伙伴开展标准互认,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从组织领导、保障政策、队伍建设、宣传推广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

总的来看,“十四五”时期商务领域标准化建设工作,有三个突出特点:

二是突出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从国内大循环看,要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大市场,必须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动态平衡。只有充分发挥标准对流通方式变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依据标准构建起方便、快捷、安全的流通网络,才能更好的发挥流通的桥梁纽带作用,有效实现供需平衡。从国内国际双循环看,标准作为世界通用语言,影响着全球80%的贸易和投资,在推动科技创新、消除技术壁垒、促进国际分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对标国际标准,推动标准规则国际互认,才能赢得国际市场认可,通过标准“走出去”,实现产业“走出去”。《意见》在对国内商贸标准作出详细部署之外,首次将统筹内外贸一体化单列为一个重点领域,支持开展标准化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应用。鼓励同主要贸易伙伴开展标准互认,促进政策法规、质量标准、检验认证等相衔接,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主要目的就是要探索通过标准联通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四、如何推动《意见》的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完善标准制修订经费保障机制,统筹安排标准化工作资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加大投入,形成政府部门引导、市场主体为主的标准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强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专家库,稳定和扩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加强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支撑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培训,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原文链接: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zhengcejd/bp/202108/20210803191447.shtml